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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标段三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5 收藏项目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标段三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标段三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18CT030102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标段三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相关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服务等,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图像处理系统1

335
2
图像处理系统2

300
3
智能网络箱

635
4
补光设备

160
5
图像处理系统支架

635
6
智能网络箱抱箍

508
7
磁盘阵列

13
8
视频存储设备

312
1.2到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3到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57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被执行”记录已处理完成的除外,信息来源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类似设备(含系统集成)应用案例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图像处理系统1、图像处理系统2)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五年原厂质保承诺函,且制造商需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1.7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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