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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期评估报告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6 收藏项目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期评估报告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115_101494369
开标时间: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FS[2018]0743,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期评估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BPZF-2018-J185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期评估报告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一般公用预算资金:50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编制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期评估报告,详细要求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成果交付期:评估工作成果须在成交后7日内提供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供应商须具有经最近一个年检年度审核通过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注册登记并备案;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6、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评估工作经验,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A:具有哈尔滨市工业及产业项目的评估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具有组织评估工作的专业团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具有评估服务专家库,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专家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每天9时-1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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