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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6 收藏项目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边防检查站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zhn-2018-252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3、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证明材料:①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谈判开启前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16日09:00至2018年11月20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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