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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生态保护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6 收藏项目
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生态保护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116_-1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生态保护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18]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生态保护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徐溜镇规划启航路与发展路交叉口以东区域;
2.2建设规模:总体规划15000吨/天,分期实施,一期1250吨/天,二期扩建至7500吨/天,三期扩建至15000吨/天。本次项目占地约4622平方米(以国土部门依法核定的规模为准),拟建1250t/d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设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1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月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4月22日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设计(含审图),建/构筑物筑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新建1250吨/d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部分构建筑物设计规模按照1.5m3/d规模(远期规模)设计。工艺设计、主要构(建)筑物设计和辅助建筑物设计(主要生产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提升泵房、组合池(包括细格栅沉砂池、前置水解池、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除磷反应池、滤布滤池及消毒池)、污泥浓缩池、事故池、脱水机房及门卫房。)厂区总体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设计、防腐等,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以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施工范围;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设计要求。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环保验收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须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村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其中徐溜镇综合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见表1。
表1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pH
徐溜镇污水处理厂
370
200
280
35
52
7
6~9
设计出水水质
根据徐溜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徐溜镇综合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出水水质指标如下表2所示:
表2设计出水水质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pH
出水水质
≤50
≤10
≤10
≤5(8)
≤15
≤0.5
6~9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指标。
*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L,色度(稀释倍数)≤30,动植物油和石油类≤1.0 mg/L,阳离子表面活性剂≤1.0 mg/L
其他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7合同估算价:总价400万元(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其中设计费用20万元,施工费用237.7万元,设备采购安装费用142.3万元。
2.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3.1设计: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提供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牵头人),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牵头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7被委托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交纳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8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单位公章)。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企业公章)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企业也可提供能扫描二维码查询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审查材料复印件必须齐全并与所递交的审查材料原件完全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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