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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过硫酸钾采购招标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6 收藏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过硫酸钾采购招标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8-WZ-03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过硫酸钾采购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过硫酸钾,用于合成树脂厂。
2.2招标范围:820吨。
2.3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2019年1月-2020年12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树脂厂。
2.6最高投标限价:1107万元。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2.9包装物不回收。
2.10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招标人按相关条款对标的物进行验证性验收、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检验分析或小试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
2.11中标人须提供7吨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12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完整体现含包装物的物资外观,清晰体现产品标识。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的,可适当增加至2-3张。
2.13公路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
2.14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产品,签订2019年1月-2020年12月代储代销框架协议,按使用单位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中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3.2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3.3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3.4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业绩要求:投标人标的物须具有近三年以内在国内外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使用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份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地点、使用时间、使用数量,主管部门公章,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标的物生产能力须满足招标人采购需要,须提供标的物设计生产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安全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等,具备其一即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18-11-16 16:30:00至截止时间:2018-11-22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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