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吊车采购招标公告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吊车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9 收藏项目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吊车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吊车进行公开采购。
项目名称: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吊车公开采购。
文件编号:SDYK2018A240N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货物的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在检修中使用的25T吊车,数量:1辆。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安装、调试、检修、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交货地点: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提交最终验收手续并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设备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承兑汇票。
业绩: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报价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采购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从招标代理公司购买获取到采购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成交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及成交通知书下达后,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调研考察的权利,如经调研考察发现标书提供有误或不具备实际供货能力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取消后,成交人由评标专家推荐的其他供应商顺序获得或由采购方重新组织采购。
三、所属地区:山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生产经营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营性供应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含500 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8:00
采购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12月02日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