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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2018年度水土保持补助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03 收藏项目
禹州市2018年度水土保持补助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8年度水土保持补助费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不足三家而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2018年度水土保持补助费工程二次;
2.2、工程编号:JSGC-SL-2018229-1;
2.3、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鸠山镇红石峪流域、神垕镇凤翅山流域、鸿畅镇三峰山流域;
2.4、项目概况:本工程计划治理水土流失5.0km2,其中封禁治理5Km2(其中封禁补植50.4hm2,设置封禁标志牌8块),修复坑塘3座,修复池塘1座,水利配套1套工程(潜水泵、电缆、消防水带等购置、调试、安装),修建生产道路3.5Km。
2.5、招标控制价:¥947136.78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6、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投标人也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企业未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若有处罚,投标无效。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报告原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3.7投标企业需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的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一致,且报名后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不得更换,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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