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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0 收藏项目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架
二、采购项目编号:GX2018-12-004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架1批
项目概况: /
项目用途: 需采购交通管理设备(机动车号牌架)1批
采购预算: 1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一般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2、特殊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2.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机动车号牌架制作;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6若投标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满足本公告第七条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则须出示其证明材料;(工商局或工信局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及以上全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12-10 08:30:00至2018-12-14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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