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YK2018C197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招标人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8C197Q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济南市高新区宏宇路东侧、小汉峪沟西侧、中林路南侧、涵源大街北侧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公开招标,数量约为38148.54㎡(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报价主要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6%】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供货范围:
报价方式: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运费、卸车费及16%增值税)。
交货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宏宇路东侧、小汉峪沟西侧、中林路南侧、涵源大街北侧
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需要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业绩要求:投标方需要提供近两年具有同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材料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和灰水水质分析数据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所属地区:山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同一生产厂地内自有复合生产线和聚氨酯生产线,产品为自主产品。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2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相应的山东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及备案、具有国家级防火检测报告<都江堰或天津消防总局>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方应具有药剂技术综合服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3日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12月17日18:00
(招标编号:SDYK2018C197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招标人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8C197Q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济南市高新区宏宇路东侧、小汉峪沟西侧、中林路南侧、涵源大街北侧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中垠御苑项目外墙保温,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公开招标,数量约为38148.54㎡(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报价主要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6%】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供货范围:
外墙一体板数量明细 |
|||
材料名称 |
楼号 |
数量 |
单位 |
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 |
1# |
5918.7 |
㎡ |
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 |
2# |
13549.06 |
㎡ |
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 |
3# |
6037.07 |
㎡ |
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 |
4# |
6037.07 |
㎡ |
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板 |
6# |
6606.64 |
㎡ |
合计: |
38148.54 |
㎡ |
交货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宏宇路东侧、小汉峪沟西侧、中林路南侧、涵源大街北侧
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需要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业绩要求:投标方需要提供近两年具有同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材料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和灰水水质分析数据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所属地区:山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同一生产厂地内自有复合生产线和聚氨酯生产线,产品为自主产品。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2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相应的山东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及备案、具有国家级防火检测报告<都江堰或天津消防总局>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方应具有药剂技术综合服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3日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12月17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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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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