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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采油厂新集镇9-8、镇316-778、镇262-402井组出油管道治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3 收藏项目
第十一采油厂新集镇9-8、镇316-778、镇262-402井组出油管道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8-XA609-GC4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采油厂新集镇9-8、镇316-778、镇262-402井组出油管道治理项目已由第十一采油厂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第十一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产建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第十一采油厂新集镇9-8、镇316-778、镇262-402井组出油管道治理项目,共分1个标段(详见施工图纸)。计划投资70.2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包含内容。
2.3项目建设内容:
沿原路由更换镇9-5、镇316-778、镇262-402井组出油管道6.8KM,管材采用L245N-Ф60×4.0mm环氧粉末管,HCC内防腐,穿越柏油路12m/2处,具体实施工作量及施工要求详见《2018年新集第一批出油管道治理方案》,含青补、主材费。
2.4工期:9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具有与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出油管道治理工程的新建、改造、扩建工程);
3.6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需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如下:项目经理: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必须具国家注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需提供2015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9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1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00时至2018年12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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