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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西固废场土壤治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3 收藏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西固废场土壤治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306-0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轮西固废场土壤治理技术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主要服务业务):开发事业部拟开展辖区内轮西固废场土壤治理技术服务。
3.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开发事业部拟开展辖区内轮西固废场土壤治理技术服务,处理量预估4万方,处置过程及结果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及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服务方式:甲方通过购买乙方服务的方式修复轮西固废场被污染的土壤。
3.2服务起止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如:固体废物治理);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4.1.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处理含油固废的相关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评标现场可查询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提供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评标现场可查询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证明材料、验证途径或方法,评标委员会现场无法验证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评审结论判定为“无效业绩”及相关不利后果。
4.1.3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具备日处理量200方及以上的撬装化处理设备,且承诺签订合同后30天内运至甲方指定服务现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4QHSE要求: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QHSE规章制度,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
拟推荐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在塔里木油田公司供应商库内的,需要按照塔里木油田规定的相关程序对其资格能力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向其发放中标通知书,否则该投标人中标无效。塔里木油田公司将顺序推荐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1.6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①标人必须经营正常,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北京时间2018-12-11 10:00:00 至 2018-12-1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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