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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喷砂机高耐磨铸件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4 收藏项目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喷砂机高耐磨铸件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214_110523638
***对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备件材料处采购的AB201812142913:喷砂机高耐磨铸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12142913
2.项目名称:喷砂机高耐磨铸件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认证体系要求:(1)质量体系:不要求(2)环境体系:不要求(3)安全体系:不要求 3、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供货业绩要求:在鞍钢、宝钢、太钢、福欣、鼎信或其他钢厂或相关行业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如供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炼钢厂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8-12-14 12:00:00至2018-12-19 08:30:00***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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