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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胥江、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7 收藏项目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胥江、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116_1546483596436256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受苏州市公安局委托,就胥江、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谈判供应商参加。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胥江、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
2、采购编号:SZWL2019-T-001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5月11日,施工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4、本次谈判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谈判内容如下:
胥江、石路派出所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预算:1742745.01元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企业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C、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 21 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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