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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8 收藏项目
上饶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受上饶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SRZFCG-2018-138#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技术参数
1
办公设备采购
1批
292700.00
292700.00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合计
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柒佰元整(¥292700.00元)
注: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金额,否则以废标处理。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和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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