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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身份证鉴别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8 收藏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身份证鉴别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身份证鉴别仪采购项目招标,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目前我行身份证鉴别仪已无法满足人行监管要求,我行将通过本次招标选定身份证鉴别仪供应商,并更换目前在用的身份证鉴别仪设备。具体需求详见附件2:《服务规范书》。
2.2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988万元。按照招标评分结果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承接本项目。
2.3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出资。
2.4 交货期及保修期:
(1)双方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收到我行供货通知后15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供应商需提供三年的免费维保服务和至少三年的设备原厂维保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以下(或其它类似)之一:通信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电子零配件、金融设备、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设备、电教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维护;信息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及上门维修;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产品供应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鉴别仪原厂授权文件及三年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为30万(含)以上的身份证鉴别仪同类设备业绩。
备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则须随合同附上相关结算发票或经双方确认的订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金额,否则不作统计,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或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含申请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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