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5 收藏项目
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受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190407-1080/193035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
数量:壹套
简要规格描述:气袋自动进样器及气相色谱仪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6年4月10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16年4月10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等:
预算金额:94.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0日16:00至2019年04月17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522553979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