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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同江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1.5MW)SL1500/77型风电机组外委检修及维护(36个月)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6 收藏项目
华能同江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1.5MW)SL1500/77型风电机组外委检修及维护(36个月)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同江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1.5MW)SL1500/77型风电机组外委检修及维护(36个月)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上级单位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66*1.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同江街津山风电场一期(66×1.5MW)SL1500/77型风电机组外委检修及维护(36个月)工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的同等级发电机组或五年及以上的下一等级发电机组同类型业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5日9时起至2019年8月20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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