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大丰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上升压站巡检机器人及巡检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海上升压站巡检机器人及巡检系统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大丰
2.2 规模:完成海上风电升压站继保室、GIS室、35kV开关室、主变室、低压配电室和应急配电室自主操作巡检以及远程临场感随动操作功能的双臂随动操作巡检机器人系统平台开发、测试验证;继保室导轨机器人;建立海上升压站智能运维系统平台,集成移动机器人自主操作巡检系统和移动机器人临场感远程人机协同遥操作系统,实现海上升压站全天候、全方位、全自主、全智能操作巡检和远程临场感双臂协作机器人随动运动控制开发、测试验证;完成海上风电升压站室内自主操作巡检以及远程临场感随动操作功能的双臂随动操作巡检机器人交付,并编制技术报告。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江苏大丰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 年1月至今,至少1项移动机器人服务合同业绩,并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尾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15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3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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