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沈丘)有限公司飞灰螯合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飞灰二次螯合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沈丘)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
(沈丘)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卞路口乡南郭庄村
2.2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400t/d炉排焚烧炉+1×18MW汽轮发电机组
2.3服务期限:2021年12月25日开始交货,2022年02月05日完成交货,工期共计42
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飞灰二次螯合整
套设备(包括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钢架)、安装及调试)。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可委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或设备、压力管道安
装资质单位进行安装。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3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
同情况及在近5年的施工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重合同守信用单
位等)。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2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在中标后能按相关承诺办理业务;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投标人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禁入供应商;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不诚信记录(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提供
在近3年的安全生产情况及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
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格式推荐项目经理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项目设计、制作、安装主要管理人
员的情况;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合同拟采用的主要设备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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