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微机型元件保护装置设备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160万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480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6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2台试验机组和2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座300MW级F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460MW; (2)预留1座400MW级G/H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机组)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400MW级G/H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400MW级G/H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用供水系统、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微机型元件保护装置设备,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试验机组工程微机型元件保护装置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国内近5年内(2016年11月-2021年11月)具有至少1个发变组保护设备供货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票等能证明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