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01)11月份集中物资供应--临沂蓝天热力河东中继站电气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01)11月份集中物资供应--临沂蓝天热力河东中继站电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01)11月份集中物资供应--临沂蓝天热力河东中继站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河东中继站电气设备采购。
2.4 交货期: 详见技术规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交货地点: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高压和低压开关柜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署盖章页、供货范围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所配备的10KV高压开关柜及低压开关柜生产厂家的资质文件(具体为:10kv开关柜KYN28-12(分断能力31.5KA)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的)认证证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9日09:00起至2021年12月3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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