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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气力除灰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气力除灰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电厂南路1号 一、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第二批气力除灰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气力除灰系统 一整套气力除灰系统。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气力除灰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气力除灰系统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进口设备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若出现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同一品牌进口设备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将全部否决前述主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01 09:01到2021-12-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01 09:01到2021-12-06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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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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