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川府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燃烧器低氮改造(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川府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燃烧器低氮改造。
招标范围: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川府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燃烧器低氮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RLGS202111260298-01)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川府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燃烧器低氮改造(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RLGS202111260298-01)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川府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燃烧器低氮改造(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诚信投标承诺。4.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5.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在有效期内;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投标人及该单位法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 court. gov. 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12-01 08:00至2021-12-07 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2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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