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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建湖进出口邮件处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8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建湖进出口邮件处理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WKYC20200917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建湖邮政分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和协议客户贴单服务外包,按件付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预算53.54万元(含税)。
1.2.2服务期: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作期内如因营分运投各环节作业模式、作业组织发生变化、流程优化、重大工艺调整,届时本项目将优先与中标供应协商服务价格,如协商不成重新招标,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3合同自动延续条款:如合同到期时新一轮采购结果还未确定,且原供应商服务不错、价格不上浮、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可以自动延续至我方新一轮采购合同签订完毕之日,但时间不超过3个月。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标设有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53.54万元/年人民币(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如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总价最高限价53.54万元/年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标,不得参加评标):
名称
日均数量
年预估数量(按365天)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税率
邮件进口处理
7800
2850000

0.035
统一按6.72%税率报价
邮件出口处理(集包率按50%)
12000
4380000

0.084
协议客户贴单
3000
1095000

0.063
1.4.1出口处理价格进行浮动结算:
按月统计集包率,设可集包件(3公斤以下,且生鲜类不参加集包)50%集包率的出口处理单价为P,实际集体包率低于50%的出口处理单价将进行下浮,具体如下:
集包率
出口处理结算价格(元/件)
50%及以上
P
45%及以下
P*0.93
40%及以下
p*0.85
35%及以下
p*0.77
30%及以下
p*0.70
25%及以下
p*0.62
20%及以下
p*0.55
15%及以下
p*0.47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服务外包”字样(如:“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业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的生产流程处理和品质检查处理......”、“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等)或包含“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字样;且上述“服务外包”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经营范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含)取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类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初始获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含)取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应网站搜索截图,加盖公章)
2.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或提供2018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
(9)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中标原则:考虑到旺季市、县邮件处理量剧增,要求同一家外包公司在盐城邮政全区范围最多承担3个邮件处理类外包项目(已中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全区范围内邮件处理类外包项目达3个且在合作中的单位,可以参加投标,但不参加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优先级为:如为不同招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同一招标文件的不同标包,金额大的标包优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6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邮政建湖进出口-招标文件费”。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
单位***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4.4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
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报价文件1份,电子档1份;
5.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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