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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春市二道区香水粮库地块三条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0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WL-[2020]-1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二道区香水粮库地块三条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0]14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二道区香水粮库地块三条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三条道路均为新建,道路全长2322.84米,规划用地总面积为45448.84平方米,其中英慧街道路长度540.39米,宽度20米,用地面积10295.92平方米,英翔西街道路长度663.33米,宽度20米,用地面积12593.49平方米,英吉路道路长度1119.12米,宽度20米,用地面积22559.43平方米,雨水管线d500mm-d1000mm总长2585.7米,污水管线d500mm总长2584.9米。
本工程设计内容附属包括新建单臂路灯、箱变、行道树、交通标线、信号灯系统等。
2.3 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完成长春市二道区香水粮库地块三条路道路工程勘察,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
设计范围:完成长春市二道区香水粮库地块三条路道路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并配合施工期间的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2.4 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英慧街工程起点为东吉林大路,终点为莲花山大路;英翔西街工程起点为东吉林大路,终点为莲花山大路;英吉路工程起点为英俊大街,终点为英翔大街。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勘察工作结束后2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7年-2019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7年-2019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设计、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完成过勘察、设计各一项类似业绩;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时起到2020年10月26日下午16时止;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11月12日09时0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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