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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本次招标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为:
(1)采购内容:在北京、南京、西安、沈阳、兰州、福州、青岛等7个城市仓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以及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专车运输数字电影设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0-2023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以下要求,包括: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 招标文件购买:
(1) 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9日17:00时止。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本次招标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为:
(1)采购内容:在北京、南京、西安、沈阳、兰州、福州、青岛等7个城市仓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以及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专车运输数字电影设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0-2023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以下要求,包括: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 招标文件购买:
(1) 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9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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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9435680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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