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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混凝土罐车租了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6 收藏项目
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混凝土罐车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筑构件厂作为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其中商品砼销售是构件厂运营主要业务之一,本项目混凝土罐车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市场需求,降低项目经营成本,根据局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决定对商品砼运输过程中需租赁的混凝土罐车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建筑构件厂商品砼销售概况:销售范围为永川区范围内施工工地,月销售方量约为3.5万方,其中外租罐车运输方量约为3万方。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
2.2招标内容: 混凝土罐车。本次混凝土罐车招标分为1个包件,采用一家单位中标,采用工程量承包的租赁方式。具体招标租赁的设备型号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2投标设备租赁厂家混凝土罐车规模出租能力达到 30 台以上,且设备性能良好,原则上投标设备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构件厂客户工程施工需要。
3.3投标混凝土罐车租赁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或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合格证。
3.4投标混凝土罐车租赁商必须按要求提供罐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书;提供罐车产权备案证明(如车辆是挂靠的,需提供投标单位与挂靠人签订的挂靠协议。)及相关保险资料。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3.7 投标人应能够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现场安全应急预案》、《道路运输安全预案》等技术方案。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0 年11 月 6 日 09: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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