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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抗疫特别国债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6 收藏项目



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抗疫特别国债应急物资储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抗疫特别国债应急物资储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睢财采代【2020】158号
三、采购控制价:733万元;其中:第一标包:1982440.00元;第二标包:534756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睢县境内
4.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完成该项目的供货安装;
4.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4.6免费质保期:1年
4.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
4.8采购内容:第一标包:除颤仪、多参数监护仪、心肺复苏机等医疗设备;第二标包:N95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面屏、医用护目镜等储备物资及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解毒药物、亚甲蓝、中枢神经抑制剂中毒解毒药:纳洛酮等救治药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第一标包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部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标包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谈判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谈判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七.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9日17:3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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