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标准化厂房室外钢结构连廊及玻璃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标准化厂房室外钢结构连廊及玻璃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9 收藏项目
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标准厂房室外钢结构连廊及玻璃库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标准厂房室外钢结构连廊及玻璃库房工程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标准厂房室外钢结构连廊及玻璃库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高新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标准厂房室外钢结构连廊及玻璃库
房工程的施工。其中室外钢结构连廊建筑面积为1152.99m2,高度5.0m,跨度5.35m;玻璃库房面积为834.70m2,高度5.0m,最大跨度23.8m。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19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2.1.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
3.1.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9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522553979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