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中心血站零星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HR2020-N016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中心血站**
采购内容:零星卫生材料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一年内分批次供货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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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
—2020年11月0
(
8:30—11:30,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中心血站**
采购内容:零星卫生材料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一年内分批次供货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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