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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防腐厂沾染危险废物的七个储油罐拆除后建筑垃圾处置工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03 收藏项目
鹰潭市防腐厂沾染危险废物的七个储油罐拆除后建筑垃圾处置工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XXYT-2020-009
项目名称:鹰潭市防腐厂沾染危险废物的七个储油罐拆除后建筑垃圾处置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7176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鹰购2020F000389460 鹰潭市木材防腐厂污染治理地块沾染危险废物的7个储备拆除后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1 267176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 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表复印件)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1.4.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临时证及水泥协同窑焚烧处置资质。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7.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08:00 至 2020年11月13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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