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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保鹤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鹤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鹤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
2.2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521211
2.3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采用2条5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8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日产生炉渣约250吨。
2.4 项目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蔡庄村北鹤壁县静脉产业园区
2.5 服务期限:
建设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
运营期:自招标人提供第一车炉渣之日起5年。合同期满前六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2.6 炉渣综合利用运营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炉渣收运及时,炉渣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标准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招标范围
3.1.1工作界面
招标人:提供土地;负责按照中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建设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厂房、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提供水、电、汽等条件(按市场价收费);提供炉渣;不允许在炉渣处理厂建设制砖厂。
投标人:提供炉渣处理厂(包括厂房、工艺、汽车运输)的全套设计图纸,自带设备及安装调试(设备产权归投标人所有);负责投产后的所有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渣吊操控和日常维护保养、炉渣装载、运输以及渣池区域和厂内运输沿路的保洁等)及市场营销。
3.1.2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外部环保事项协调等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的能力。
(3)投标人具备提供炉渣处置应急措施,保障项目公司全年正常生产运营的能力。
(4) 本项目炉渣处置项目投产日期滞后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投产日期,投标人必须有炉渣暂存措施方案,将炉渣运出并按政府要求的标准进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3.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3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能源(或物资或资源)回收或废渣处理回收或固体废物治理或灰渣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相关业务。
4.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实际控股并运营1个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及以上的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或1个单体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5万吨及以上的炉渣综合利用项目(1.实际控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占股比例或其他能证明实际控股关系的文件;2.实际运营: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实际运营证明文件;3.开标时提供实际控股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实际运营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合同原件(合同必须提供原件))。
4.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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