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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卫生健康局数字化彩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11-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TBN-ZC********、采购计划备案号:松财采计【2020】1254号3、项目名称###****局数字化彩超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50(万元)6、最高限价:250(万元)7、采购需求:数字化彩超/5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网站(www.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日期为准)。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限投II类及以下)。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项目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5)如国家法律###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要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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