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0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常新行审政投〔2020〕172号关于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 ,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 常州市新北区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工程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二标段位于新北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老澡港河(九龙桥-汉江路两岸)进行钢板桩护岸、仿木桩护岸及两岸土质岸坡整修等工作,整治长度约490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
2.2.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不限于):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2.2、工程计划工期: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2月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5 月1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伍佰叁拾玖陆万叁仟壹佰零肆元肆角整(小写:5363104.4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2.4、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施工一标段、常州市水环境提升-老澡港河驳岸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施工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两个标段时,只能选择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中标,中标金额小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失效,该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专业、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名;
3.3驻工地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中标价在26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完工)验收鉴定书,以上3项缺少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金额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内容为准,时间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验收时间为准。中标范围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的中标范围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中标范围,则以合同所载施工范围为准;若合同未载明施工范围,则以验收证明所载施工范围为准。若都未载明中标(施工)范围,则必须提供由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纸。
3.6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即建造师)需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0年9-11月,其中任意一月均可);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9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0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1有效的弃土堆场落实条件:
3.11.1 资格审查时须满足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3.11.1.1 弃土堆放的具体地点投标人须提供由村委及以上组织机构盖章认可的弃土堆放意向书(或协议书)原件(该原件中须体现该堆场的指定地点、面积且能满足拟投标段的弃土堆放量的文字说明),并附堆场位置影像图及位置坐标。
3.11.1.2 弃土堆放的具体地点须提供村委及其以上组织机构与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复耕(堆放)协议彩色影印件和协议书中的复耕(堆放)承包方与投标人签订的符合村委复耕(堆放)堆土要求的意向书(或协议书)原件(该材料中须提供能满足拟投标段的弃土堆放量的文字说明),并附堆场位置影像图及位置坐标。
3.1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弃土堆放及尾水排放方案(需附图说明),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3.11.2.1 堆放场地如需构筑围堰堆放弃土,则围堰内侧需采取铺设防渗土工膜或彩条布防渗漏,同时对裸露易起尘围堰土方加盖防尘网做好防扬尘措施,并说明具体实施办法。
3.11.2.2 弃土堆放后产生的尾水严禁直接向河道排放。须开挖沉淀池及集水沟,并采取至少二级沉淀的方式,经充分沉淀,必须待感观变清(没有浑浊、发黑现象)后,方可允许排放。
备注: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文件内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弃土堆放及尾水排放方案的,视作提供的堆场落实情况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在2020年12月 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 12 月 24 日 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解密截至时间为:2020年12 月 24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