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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标段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标段,工程通航等级满足作业区码头项目通航船舶的需求,并与吕四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小庙洪航道)相协调匹配,本工程航道建设规模为10万吨级散货船、集装箱船乘潮单向通航(乘潮保证率90%),工程范围为:
(1)疏浚航道里程0+490m-7+680m,长度7.19km,疏浚方量约为893.508万立方米;疏浚土方吹填如意大道西侧陆域,该区域现状高程约6.279m,面积约288万平方米;
(2)纳泥区土方调运:如意大道西侧陆域须取土250万立方米运至业主指定区域,土方平均运距约8km内,业主指定的堆土区域约100万平方米,该堆土区域填土后须平整,保证地块内高差不超过30cm。
2.2招标范围:
(1)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①疏浚工程量按设计图纸893.508万立方米(航道轴线布置及尺度等详见施工图纸),疏浚土方均吹至如意大道西侧纳泥区,固定总价;
②如意大道西侧纳泥区须取土方250万立方米运至业主指定区域,实际施工不得少于250万立方米【折合堆土区经机械平整后堆土方量不得少于270万立方米(按自然方与松填方1:1.08计算),结算时如堆土超上述方量不增加任何费用,如堆土不足上述方量则不予验收,具体堆土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土方不得外运至非业主指定区域,结算土方数量确定方法为发包人聘请专业测量单位对堆土区堆土前原地形标高和堆土并经机械平整后的地形标高进行测量,以专业测量单位出具测量报告为准,固定总价,投标人投标即认可以上计量方法和结算方式;
③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标段清单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2.3 计划工期
预计开工时间为2021年 1月20 日,竣工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总工期为250 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颁发开工令及工地指令为准。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天内必须进行实质性开工,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2个月内办完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并完成120万方取土工作,以上时间节点按延期每天扣款人民币10万元处罚。2021年9月30日前必须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否则按延期每天扣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
2.4质量要求: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19)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沿海航道疏浚工程(不含港池疏浚)的业绩。
注: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交工验收证书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上述3项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提供网站截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60分(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最新得分,提供网站截图)。
3.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3.5.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港口与航道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港口与航道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备注: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3.5.4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合格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自有3500m3/h及以上绞吸船2艘;以中国船级社(或其下属机构)或中国船检局(或其下属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为投标人自有,即船舶所有权证书中的船舶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上述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注:投标人使用的其它船只均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安全要求。
3.6.2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按照投标价格每5000万元配置一名的要求进行配置(如投标价格低于5000万元需至少配置一名)]、配备2名测量工程师等人员[测量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测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关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5中标后中标人需在启东成立分公司,并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开票。
4.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5.***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 1 月 4 日 9 时00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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