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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涵江区城北工业园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08 收藏项目
国投·涵江区城北工业园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涵江区城北工业园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B040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43600万元,占地约386.46亩,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综合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配套用房、地下室、室外配套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38500㎡,其中生产性用房面积约430000㎡,非生产性配套用房面积约100000㎡(综合办公楼约10000㎡、员工宿舍及配套用房面积约90000㎡,本项目非生产性配套用房要求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20%以上,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50%。),地下室(含人防)约85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包含工程建设其他费涉及的施工内容)、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工作);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具体以审后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总承包(EPC)招标最高限价中的建安工程费用159925万元,以最终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格为准。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114.6979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前15天+施工工期(含勘察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840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840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根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规定若投标单位为福建省以外的监理企业需具备人民防空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省外注册人防工程监理企业,投标时需已办理完入闽登记(《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表》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同时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是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监理培训颁发的相应证书(从事专业是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事岗位为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8日 08:00:00至2021年1月29日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29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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