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机场停机坪及附属设施扩建项目新建连廊及国际航站楼精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
威招审(sg202116001)号 | |||||||
一、招标条件 | |||||||
威海机场停机坪及附属设施扩建项目新建连廊及国际航站楼精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威海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威海市及各区市财政和威海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二、工程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精装修内容。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本工程为威海机场停机坪及附属设施扩建项目新建连廊及国际航站楼精装修工程,位于威海机场现有国际航站楼的北侧。新建航站楼建筑面积约3735m2,建筑层数为二层(局部三层),均为地上,建筑高度为16.65m。招标范围:一层二层室内装饰部分,包括铝板、矿棉板吊顶装饰、墙面瓷砖、石材、铝板、铝合金隔断、地面石材、瓷砖及隔断、门窗等项目。概算投资约为830万元。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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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未被威海市各职能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详见“威海市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5、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7、申请人应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并附有信用报告和出具信用报告征信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证》(扫描件)。本项目申请人在使用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时应到威海市文登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审核(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咨询电话:服务窗口0631-8488315;区社会信用中心0631-8451606),审核通过后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威海绿洲金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并由审核方留存盖章页复印件交区社会信用中心存档备案。未按以上要求核验且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将不予采信。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经理未担任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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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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