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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15 收藏项目
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核心先导区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徂汶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WZB-2021-03
2.2建设地点:泰安市徂汶景区桂林村东。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徂汶景区桂林村附近原址,共建设87栋住宅楼,整合8个村5679户居民。社区共分为A、B、C三期,包括87栋住宅楼、社区内4处大门及主要通道、社区内商业街一处、幼儿园及学校共三所。
2.4建设内容:设计内容主要包括87栋住宅楼、社区内4处大门及主要通道、社区内商业街一处、幼儿园及学校共三所。其中居民楼的外围立面为设计重点;工程内容主要为线条灯、大功率洗墙灯、配电箱等采购及安装、线路敷设、线缆保护管敷设等。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设计与施工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保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为1448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38万元,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1410万元。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子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领取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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