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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双牌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18 收藏项目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采购人名称)的2021年双牌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双牌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永双财采计【2020】77号
3、采购代理编号:ZJDZZB-2020-100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服务
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2021年双牌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在村庄监测层次,选择一定数量的代表性行政村庄(城中村不作为监测对象),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县域监测层次,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746053.00元 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2020年8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0年8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具有采购人委托检测项目95%及以上的检测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三、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 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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