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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区项目1608-656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1-01-22 收藏项目
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区项目1608-656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区项目1608-656地块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16】1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安泰兴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石景山区北辛安,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区项目1608-656地块精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区项目1608-656地块精装修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233921.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14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0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656地块范围内精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等所需的所有工作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6日16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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