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龙海市海澄片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龙海市海澄片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工程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龙海市海澄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6893003元(含暂列金¥1252925元,其中渣土收纳费¥2292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海澄镇食品集中区范围于龙海市海澄组团片区,基地四至为东接海澄镇苍头村,西靠通往东泗、规划路,南邻海澄镇崎沟村,北隔商住楼群靠近省道208线。西小区工业区范围于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3000m3/d,设计运行
为24h/d,小时处理量为125.0m3/h;西小区工业区污水处理厂2000m3/d,设计运行
为24h/d,小时处理量为83.3m³/h,主要构筑物包括:进水格栅及集水池提升泵站、污水厂提升泵站、调匀池及泵房、中和池、缺氧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和污泥井、混凝池、絮凝池、高效沉淀池和污泥井、滤布滤池设备间、消毒排放口、污泥浓缩池、污泥压滤间、门卫室、综合楼、设备房。(本次招标不含工艺设备);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可承担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市171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划分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规模——日处理量3-5万吨;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6893003元(含暂列金¥1252925元,其中渣土收纳费¥2292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应提供截图并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01月23日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1年02月19日 8 时 30分 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 2021年02月18日16:00分之前(若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以到账
为准) ;
龙海市海澄片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龙海市海澄片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工程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龙海市海澄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6893003元(含暂列金¥1252925元,其中渣土收纳费¥2292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海澄镇食品集中区范围于龙海市海澄组团片区,基地四至为东接海澄镇苍头村,西靠通往东泗、规划路,南邻海澄镇崎沟村,北隔商住楼群靠近省道208线。西小区工业区范围于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3000m3/d,设计运行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可承担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市171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划分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规模——日处理量3-5万吨;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6893003元(含暂列金¥1252925元,其中渣土收纳费¥2292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应提供截图并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01月23日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1年02月19日 8 时 30分 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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