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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码头自动化改造项目(4台岸桥+10台轮胎吊)现场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2 收藏项目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集团宁波梅山码头自动化改造项目(4台岸桥+10台轮胎吊)现场施工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销售单位。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集团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智慧集团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NHUX-2021-01
2.项目内容:宁波梅山码头自动化改造项目(4台岸桥+10台轮胎吊)现场施工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起重机维修资质证明;
(5)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以及相关从业证书复印件(特别是高压操作证、电工证,钳工证、焊工证、安全员证等);
(6)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3例或以上(2017~2019年度关于港机设备电控和自动化远程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17-2019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9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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