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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浦清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4 收藏项目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浦清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8)13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分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浦清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全长125公里,起点位于钦州市浦北县城南侧江城街道中心村附近,顺接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终点,向东经玉林市博白县那林镇、永安镇、水鸣镇、亚山镇、三滩镇、陆川县横山镇、大桥镇、乌石镇、沙坡镇、北流市石窝镇、六靖镇、清湾镇,路线止于玉林市北流市清湾镇门口山村,在清湾镇门口山村上跨省道S215后接广东省罗定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设计终点K123+279.023=罗信高速终点K129+820.000),路线全长125.481km。概算计划总投资144.26亿元。本项目主要工程为特大桥4196m/4座,大桥13397m/40座,中桥716m/7座,分离式立交1691.5m/18座,隧道11640m/7座,。其中高速公路主线桥梁、隧道总长31640.5m,桥隧比25.2%。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处),服务区4处,收费站7处。合同额:144.26亿元(暂定)。合同工期:4年。
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 项目采用PPP建设模式,项目法人为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养护管理等事项。
2.2 招标内容:混凝土:19872.64m³,以上数量为暂估,不作为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具体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 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生产厂家年产量不低于20000m³。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近两年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800万元)(含)以上。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设置用于质量自检的专业实验室,实验室配备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兼任。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近3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供应市(含县级市)以上项目签订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1月24日至2021年01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中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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