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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绿能基于多元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项目150MW双馈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7 收藏项目
国泰绿能基于多元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项目150MW双馈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专用资格条件
总限价(万元/百分比)
服务期/交货期/工期
中标人数量
限中
是否接受代理商/联合体
项目类型
采购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
技术评分细则
计价方式
平台/非平台
792105-1032001
风力发电机组
国泰绿能基于多元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项目150MW双馈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详见技术规范书。
1、投标人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投标机型(风力发电机组)已经取得型式认证证书。如投标时不能取得,则须提供保证在供货前提供型式认证证书的承诺。
3、投标机型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和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报告。
4、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500MW及以上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和投运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业主单位提供的有效投运证明)。
5、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已有不少于100台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等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业主单位提供的有效验收证明)。
6、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柔性钢制塔筒(塔筒高度不低于120米)风力发电机组的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66453.75
121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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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
公开招标
800000
物资10
固定总价
平台
注:所有报价均应为含税价,并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接受代理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接受集成服务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投标产品原厂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投标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按照招标文件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作出承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信用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3本次招标关于联合体投标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代理投标指投标人委托投标代理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关于代理商投标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8日至2021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18日上午10:00,***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8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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