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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沧州分公司硫磺回收装置项目用焚烧炉燃烧器焚烧炉燃烧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7 收藏项目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委托,对(重招)沧州分公司硫磺回收装置项目用焚烧炉燃烧器所需焚烧炉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05-4801-1054-B1
    2.项目内容:(重招)沧州分公司硫磺回收装置项目用焚烧炉燃烧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硫磺装置尾气焚烧炉燃烧器 1.00 包1-焚烧炉燃烧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15日、甲方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2.投标商必须提供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及OHSAS 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标产品必须满足《尾气焚烧炉燃烧器询购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4.投标商必须提供石化行业硫磺?置尾气燃烧器成功运行4年(备注:正常检修周期为四年)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原件备查 5.投标商必须提供硫黄装置燃烧器NOx排放≤50mg/Nm3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原件备查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27日16:00时至2021年2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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