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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区饮用水应急水源及潮安区第三水厂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3 收藏项目
潮州市城区饮用水应急水源及潮安区第三水厂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潮州市城区饮用水应急水源及潮安区第三水厂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JG2021-1027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6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01.444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1)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有效资格并经注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勘察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不得更换,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为同一人。(3)自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或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5)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含联合体成员)。(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意招标人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有效资格并经注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勘察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不得更换,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2021年3月23日10时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0分-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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