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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洪新河两岸景观绿化(洪泽湖大道—砚台船闸)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5 收藏项目
洪泽区洪新河两岸景观绿化(洪泽湖大道—砚台船闸)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泽区洪新河两岸景观绿化(洪泽湖大道—砚台船闸)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洪新河(洪泽湖大道—砚台船闸)
2.2建设规模:河道两岸景观绿化设计面积总计约180281平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67555平米、水域面积约12726平米(不含河道边坡)。南起洪泽湖大道,北至砚台船闸,全长约2公里。河东岸绿地宽幅30米,西岸宽幅70米,局部宽幅达200多米。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90.14万元。
2.4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修改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若需要)、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全部内容。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验收及各类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等服务工作。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通过审查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资料。
2.5招标范围:可研报告、整体测量(全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优化、报审、变更修改等),包括专家论证、审查配合、出图、技术交底、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阶段、项目实施期间、竣工验收阶段)等,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方造型、小品、景观、绿化、铺装、雕塑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标识标志、公厕等基础设施、健身场所、停车位、座椅、垃圾桶等服务设施。后期深化设计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6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7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方案通过后 25 天(日历日)内交付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通过后 15 天(日历日)内交付施工图全部图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专业为准;或者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学科专业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25日至 2021年03月17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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