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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1-02-25 收藏项目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0258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ME100t+100t-48m门式起重机竞价采购项目。
1.3设备名称:门式起重机1套(设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设备数量:1套
1.5交货期:以后续合同签订为准。
1.6交货地点:哈尔滨市五常市牛家镇(以后续合同签订为准)。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890000 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专用票;含运费,含指导安装,含检测)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需附2019年至2020年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4.2  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4.3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8:00至2021年3月1日10: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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