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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滨海新区新河船厂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5 收藏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滨海新区新河船厂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1-02-04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新河船厂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147.9万元
最高限价:147.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47.9 147.9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滨海新区新河船厂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项目(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始至出具报告评审合格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到 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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