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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砚山、马关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1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NAM2021002号;
2、项目名称: 文山州砚山、马关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3、预算金额:1标段:2346198.96元;       2标段:2746964.9元;
             3标段:2296000元;          4标段:3800000元;
4、最高限价:1标段:2346198.96元 ;      2标段:2746964.9元;
             3标段:2296000元;          4标段:3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段: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备注
1

实验室基础装修
包括实验区隔断,顶面,门等
2

实验室水电
实验室区域水电改造
3

实验室台柜
钢木结构实验台柜,13mm实芯理化板台面
4

通风系统
八套排风系统
5

气路系统
不锈钢气体管路系统
6

空调系统
十台壁挂式空调
7

尾气处理系统
酸雾净化塔互溶吸收
8

UPS电池组
延时4小时配置
2标段: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低浓度烟尘多功能取样管
1
 
2

智能自动压膜机
1
 
3

鼓风干燥箱
1
 
4

连续流动分析仪
2
 
5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锂电型)
1
 
6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1
 
7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8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1
 
9

高压灭菌锅
1
 
10

箱式电阻炉
1
 
11

水质大肠菌群酶底物法检测系统
2
 
12

便携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
1
 
13

便携式余氯测定仪
1
 
14

便携式交流电源
1
 
15

防护装备
2
 
16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1
 
17

立式单温冷藏柜
2
 
18

电热恒温水浴锅
1
 
19

卧式冷冻冷藏可转换冷柜
1
 
20

自动萃取器
1
 
21

红外自动测油仪
1
 
22

实验室土壤自动筛分机
1
 
3标段: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配吹扫捕集等
1
 
2

微波消解仪(24位)
1
 
3

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
1
 
4

智能终端
2
 
5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仪
3
 
6

超纯水器
1
 
7

常规五参数水质检测仪
2
 
4标段: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离子色谱仪
2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仪(ICP-MS)
2
 
 
说明:
(1)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四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均否决投标。一个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即所有标段)单独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供应商应对一个标段内的所有内容(即所有标段)进行整体编制文件、递交(上传)文件及报价,即按标段号分标段进行投标。所投产品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如不是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厂家授权原件或长期代理证明原件(采购内容包括相关的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注:1、采购需求中为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排斥国产产品投标。2、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6、合同履行期限:招标结束30日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后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4.1 1包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如不是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的厂家授权原件或长期代理证明原件。(采购内容包括相关的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如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可不提供此项。
4.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进口设备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进口设备论证等服务的法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每天上午 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费0元。
3、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SL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月 25 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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